闽毕支〔2020〕17号
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6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我们制定了《福建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与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游风 0591-87565225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