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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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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8 16:48:59】 【阅读:11539 次】

 

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学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和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2016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和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福建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以下简称2016年“职挑”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联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

(二)参赛内容和对象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九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第五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校级预赛或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有关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推进步骤

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预赛(3月至4月)。各高校针对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并于4月25日前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按要求报送至省组委会办公室(福州大学团委)。每校选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5件,参加“创业之星”评选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5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2.复赛(5月)。省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相关高校。

3.决赛(6月)。省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对3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并视各校竞赛组织情况授予相关单位优秀组织奖。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二、2016年“职挑”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将在我省举办,大赛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办,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科协、福建省学联具体承办,为做好2016年“职挑”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各项工作,现将我省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和对象

参赛组别设中职组和高职组两类。选手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中职组设创意设计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两类竞赛;高职组在中职组基础上增设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竞赛、社会调研论文竞赛,共四类竞赛。

比赛分为省级和全国赛事(有条件的学校可举办校级赛事)。省级赛事由我省自行决定比赛模式并负责参加全国复赛项目的组织申报。

大赛面向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类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不包括有高职的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

具体参赛内容及参赛规则另行通知。

(二)推进步骤

大赛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预赛(3月至5月)。各地根据大赛要求组织校级预赛或作品遴选,并按时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进行参赛项目的网络报备和申报。

2.复赛(5月)。2016年5月10日前,各地汇总经预赛或遴选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省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学校部)。省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各地原则上推荐不多于3件中职组作品、3件高职组作品,并尽量兼顾作品组别和类别的科学合理分布。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3.决赛(6月)。举行省级决赛。省评委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全国决赛,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挑战杯”系列竞赛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二)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各级共青团、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科协组织和学联组织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大赛各项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学校要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青年学生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青年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四、联系方式

(一)2016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联系人:林   航(福州大学团委)

电话:0591-22866019

传真:0591-22866016

地址:福州市闽侯大学城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302室(350108)

电子邮箱:fzu_cy@163.com

(二)2016年“职挑”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联系人:叶兆杰   陈琪鑫(团省委学校部)

电话(传真):0591-87531410

地址:福州市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1101

团省委学校部(350001)

电子邮箱:128696@fjcyl.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2016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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